企业安全员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员分三类,称为安全“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企业法人或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A本)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B本)
安全生产看管人员:专职安全培训员。有安全证件的安全看管员。(C本)
 
只有获得了相应证书,才能够在其相应岗位从事相关看管工作。
 
我校作为天津市安监协会批准的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可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管理者和安全员培训,及结合企业特性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全员内训。同时还承接企业安全认定和评估,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解决方案。
 
       安全员岗位职责:
  1、熟悉生产环境和施工工艺,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中毒等、设备维修保养管理等。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机械安全保证体系。
  2、排查动态隐患,有义务提醒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动态。
  3、肩负看管和宣传培训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中的相关排查记录、交接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职权范围和公示文件提醒或辞退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不合格人员。



 
报名要求:
1、年满18周岁
2、高中及以上学历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安全员培训和考试,获取安全员证书。
 
 
 
报名方法: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4、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将以上材料交到我校,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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